
4月15日,公司纪委在1615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2次集体扩大学习会,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穆仁静主持并讲话。公司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纪律检查室、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学习会。
会议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3月29日至4月1日到浙江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通知精神,传达贯彻了集团做好境外疫情输入精准防控工作、公司整治“庸懒散”问题实施方案等部署要求。会上还对“受到纪律处分后,还能得到提拔吗?”“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党纪处分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怎样计算影响期”“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及告知工作流程”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进行了学习。
穆仁静就近期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处理检举控告,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要深刻理解《规则》,抓好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他强调,一是要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主动服务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二是要持续深入整治“慵懒散”问题,坚持“一月一抽查,一季一通报”,大力营造风清气正、聚力发展的工作氛围;三是各级专兼职纪检人员要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做好表率,践行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自觉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立足本职开展监督工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念好“紧箍咒”,打好“预防针”,敲响“警示钟”,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让监督“长牙”、制度“带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