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国有企业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做到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国企卫士”的作用,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那么,国有企业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怎样才能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呢?笔者认为,主要应该围绕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在强化政治监督方面下功夫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把解决党内各种问题高度概括到党的政治建设上来,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
因此,国有企业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把讲政治贯穿于强化监督、铁面执纪的全过程。
一是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永葆党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这样才能找准强化政治监督的目标方向和主要任务。
二是要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的放矢地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具有国有企业特色”的正风肃纪反腐制度,把“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严密的监督链条,使各种监督形式之间能够有效补充和支撑,着力解决一些国有企业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三是要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构建评价、预警和处置“三位一体”机制,采取量化指标定期评价、巡察及监督执纪动态评价两种方式,分类确定评价结果,使其起到查找思想作风积弊“扫描仪”、发现违反六项纪律问题“探测器”、防止污染政治生态病灶扩散“预防针”的作用。
此外,国有企业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在强化政治监督的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证党和国家关于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到位。
在选人用人监督方面下功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选人用人不当是贪腐源头之一,选错一人,为害一方。必须严明组织纪律,严肃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可见选好人用好人是何等重要。
然而,从近年来中央到地方对国有企业的巡视情况来看,在晒出的“问题清单”里,都提到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诸如选人用人导向不正确,忽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搞圈子文化、拉帮结派、任人唯亲,等等。
这就要求国有企业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用好纪律标尺,在选人用人监督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做到公正、客观、准确掌握有关拟任人选的党风廉洁、工作态度、生活作风等情况,做到监督工作程序严密、结论准确,切实维护选人用人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是要在监督工作中坚持注重实绩,注重干部岗位历练的多样性,向党委以及组织部门建议和推荐重用那些经历过艰苦磨炼,从基层一线成长起来的优秀干部。
三是要在监督工作中做好对“德”的考量,绝不能让那些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腐败分子和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以及搞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的人有任何可乘之机,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四是要在监督工作中准确了解职工群众“口碑”,如果拟用人选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道德情操等在职工群众的“口碑”中都通不过,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很难想象这样的人能够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做到严守党规党纪。可以说,准确了解职工群众“口碑”,是国有企业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对选人用人监督的重点,因为职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人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在职工群众的“口碑”中都会无处躲藏、无所遁形。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具体到国有企业来说,抓好选人用人工作,也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夯实党在国有企业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强选人用人的监督,是国有企业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题中之义。
在坚持抓早抓小方面下功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抓早抓小,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是我们党准确判断形势,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指导原则,进一步拓展了监督执纪的新思路,体现了依规治党、关口前移的新要求。
国有企业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在坚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过去的“查违法”转向“盯违纪”, 着重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谈话函询质量上下功夫,使红红脸、出出汗、咬耳扯袖触及思想、触动灵魂,杜绝“一谈了之”,这样才能唤醒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让遵守纪律“热”起来,执行纪律“活”起来。
二是要尽力避免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大案效果,坚决纠正“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错误认识,改变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这就要求国有企业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做到变末端处置为全程监督。
三是要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始终用党规党纪衡量违纪行为,发现“病树”要及时医治,发现“歪树”要及时扶正,发现“烂树”要连根拔掉,做到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监督执纪。
四是要正确处理“少数”与“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做到严肃执纪在平时,防病治病于初起,将监督问责常态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五是要通过全方位的重点巡查、经常性的明察暗访、阶段性的专项治理、年度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方式,多渠道寻找问题线索,注重发现违反纪律的多发性、倾向性问题,并根据问题性质、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总之,国有企业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做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督执纪问责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这样才能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理念,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助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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